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國小教科書費補助,每名學生最高可補助一套教科書費用。此補助旨在減輕特定家庭的教育負擔,對象包含經核定有案的低收入戶學生、戶籍資料註記有原住民身分的學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學生,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學生。符合資格的學生需於每學期註冊時,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 教科書費用:每名學生最高補助一套
申請期間:每學期註冊時(第一學期於 9 月辦理;第二學期於 2 月辦理)
申請方式:檢具證明文件,於每學期註冊時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2)2960-3456#2747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於學期中因故輟學之學生,已補助之教科書費不予追繳。但當學期復學時,不再補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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