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延長照顧服務補助,旨在減輕符合資格家庭的經濟負擔。本補助適用於就讀新北市公立或非營利幼兒園、學齡 2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的幼兒。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經濟情況特殊者,或家戶年所得 300,000 元以下之 5 足歲大班幼兒(有特定不動產及利息所得排除條件)皆可申請。學期期間每生每月最高補助 2,800 元,寒暑假期間每生每月最高補助 3,500 元。申請人需向幼兒就讀的幼兒園提出申請,並依身分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向幼兒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758、2800
本服務之補助期間為幼兒完成註冊至結業離園止
5 歲幼兒補助期間計算至當學年度結束(7 月 31 日)止
新生之補助期間計算自學年度開始(8 月 1 日)
申請時間分上下學期及寒暑假受理申請,受理申請日期依公告期程辦理
午餐費限全日班(針對寒暑假補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3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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