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市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針對設籍並居住新北市的家庭,若戶內人口因意外事故致死,可依其福利身分申請不同額度的補助。低收入戶可獲 50 萬元、中低收入戶 30 萬元、一般市民 15 萬元。申請人需於死亡發生日起六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亡者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
申請應於死亡發生日(以相驗屍體證明書上所載日期或法院宣告死亡日為準)起六個月內提出
若因水、火、風、雹、旱、地震及其他災害等不可抗力肇因之災害事故致死者,其死亡救助與本救助重複時,以擇優領取為原則,不足部分補其差額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73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