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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門區公所一般死亡喪葬補助

綜合津貼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社會人文課

【內容簡介】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提供一般死亡喪葬補助,每位符合資格的區民可獲得 20,000 元。此補助適用於死亡發生日前於石門區設籍滿 1 年的區民。申請人需在死亡發生日起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石門區公所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若無法定繼承人,則依實際喪葬費用單據核實報銷,最高以 20,000 元為限。

【金額/折扣】

  • 死亡喪葬補助費:每位區民 20,000 元
  • 無法定繼承人辦理喪葬事宜:依實際辦理喪葬費用開銷單據核實報銷,最高以 20,000 元為限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 切結書
  • 領款收據
  • 存摺影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石門區公所社會人文課申請

【注意事項】

申請時僅由其自行共推一人代表辦理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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