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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綜合津貼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旨在幫助未滿 18 歲、設籍新北市或實際居住超過 6 個月的無戶籍兒童少年,及其家庭因失業、重大傷病、離婚、遺棄、未婚懷孕等因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者。每名兒童或少年每月可獲得 3,000 元補助,原則上可領取 6 個月,經社工評估後最多可延長至 12 個月。申請人可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補助款將匯入指定帳戶。

【金額/折扣】

- 緊急生活扶助:每名兒童或少年每月補助 3,000 元,領取期間以 6 個月為原則,經社工調查訪視如認有延長必要,最多補助 12 個月,且同一事由以補助 1 次為限

【應備文件】

  • 新北市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申請表
  • 切結書
  • 新北市政府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使用郵局扣款同意書
  • 如為無戶(國)籍人口,需檢附實際居本市超過六個月之里鄰長證明或切結書
  • 就讀國中及國中以上學生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 全家共同居住人口之郵局存摺影本 (含一年內內頁明細)
  • 足資證明有本計畫第二條各款情形之一之相關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 (查驗後歸還)
  • 其他有關文件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特殊情況可由新北市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家庭暴力暨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員以個案方式,檢附相關申請文件逕送新北市政府審核辦理
聯絡電話:(02) 2960-3456 #3052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申請案件審核通過後,委由郵局統一匯款至申請人提供之撥款帳戶
兒少之父母、監護人、實際主要照顧者或本人得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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