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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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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設籍新北市的傷病患者,若經醫生診斷需僱用專人看護且無親屬可照護,即可申請。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 1,800 元,每年上限 18 萬元;中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 900 元,每年上限 6 萬元。申請人需於看護服務結束日起三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 1,800 元,每人每一年度以 180,000 元為限
  • 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 900 元,每人每一年

【期間】

活動期間:住院治療期間
申請期間:應於看護行為結束日起三個月內

【應備文件】

  • 市民醫療暨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申請查定表
  • 診斷證明書正本(其應證明住院期間須僱請專人看護並載明入、出院時間;如有入住各類具有加護或隔離性質之病房者,應註明入住期間)
  • 僱請看護服務證明書(其應由醫療院所之醫生、護理師或社工員蓋章證明並核單位章)
  • 看護費用收據正本(其應載明看護日期、時間起迄、收費標準及照顧服務員基本資料)
  • 照顧服務員身分證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書或領有勞動部核發之單一級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 具領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無親屬或親屬無法看護之切結書
  • 如具領人非受補助對象,應檢附受補助人所開立之切結書
  • 領據
  • 新北市政府查調戶籍資料申請授權書
  • 申請人身分證(查驗後歸還)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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