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設籍新北市的傷病患者,若經醫生診斷需僱用專人看護且無親屬可照護,即可申請。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 1,800 元,每年上限 18 萬元;中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 900 元,每年上限 6 萬元。申請人需於看護服務結束日起三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
活動期間:住院治療期間
申請期間:應於看護行為結束日起三個月內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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