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保險費補助,協助無力負擔國民年金保險費的民眾。符合資格的被保險人,其國民年金保險費自付比率可降至 30% 或 45%,每月自付金額分別為 539 元或 889 元。申請人需檢附身分證等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即可享有保險費減免。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936、5639、5640、5674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08:00 至 晚上10:00
處理期限 53 日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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