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勞工退休金制度分為勞退舊制與勞退新制,旨在保障勞工退休生活。勞退舊制適用於《勞動基準法》規定,採確定給付制,退休金由雇主預估提撥;勞退新制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採確定提撥制,雇主每月提繳不低於工資 6% 至勞工個人專戶,勞工年滿 60 歲即可請領。本福利說明詳細介紹兩種制度的差異、請領條件及給與標準,協助勞工了解自身權益。
聯絡電話:02-8590-2567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08:00 至 晚上10:00
勞退新制提繳退休金年資滿15年以上者,應請領月退休金;未滿15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勞工未達60歲死亡,或於請領月退休金中死亡,仍由其遺屬或指定之請領人,代為領取退休金專戶之金額
勞退新制係採個人儲蓄專戶,勞工日後可請領之金額乃係其在職期間提撥之本金加上存儲期間之收益的總和
勞退新制月退休金計算方式可至勞委會網頁試算參考
結清年資係勞雇雙方之合意行為,雇主可視自身財務狀況決定結清與否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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