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彙整台灣政府與民間的補助、津貼與優惠資訊,協助你快速查詢誰能領、領多少、怎麼申請。
本網站需要 JavaScript 才能完整瀏覽與查詢,請開啟瀏覽器的 JavaScript 後重新整理頁面。
了解更多: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聲明
免搬重裝備、帶毛孩入住的懶人露營 — 大草皮、星空帳與在地食材晚餐,福利通用戶獨享住宿優惠。
六月正是申請旺季 — 這些補助、獎金與票券過了這個月就要等明年,一篇看完該領的全部。
一本媽媽手冊換好禮:芬蘭箱、育兒大禮包、藥局孕媽咪禮 — 五個驗證過的官方活動,孕期內一次領齊。
讚、收藏、已參與與留言都會儲存於伺服器;登入後即可互動,並在各裝置同步你的紀錄。
登入功能開發中。互動紀錄會儲存於伺服器;身分證號僅用於即時比對、不儲存。
勞動部
勞動部提供臨時工作津貼,協助失業者在求職期間獲得基本生活保障。本津貼適用於已辦理求職登記的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若在 14 日內未能成功推介就業,或因工作報酬未達原投保薪資 60 %、工作地點距離居住處所 30 公里以上等正當理由無法接受推介工作,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後,即可推介從事臨時津貼工作。津貼金額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每小時最低工資核給,每月合計不���過月最低工資,最長可領取 6 個月。
- 臨時工作津貼: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每小時最低工資核給,每月合計不超過月最低工資,最長可領取 6 個月。2 年內合併領取同性質津貼,總計最長以 6 個月為限
申請方式:失業者需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評估後,由機構推介從事臨時津貼工作。用人單位需提出臨時工作計畫申請,經核定後接受推介執行計畫
失業者從事臨時工作期間,津貼由用人單位每月代發,並由用人單位辦理參加勞、健保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