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勞工跨域就業津貼,旨在協助因工作地點與原居住地距離超過 30 公里而需搬遷、租屋或有交通需求的失業者。本津貼包含搬遷補助金最高 30,000 元、租屋補助金每月最高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以及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每月 1,000 至 3,000 元(最長 12 個月)。申請對象為失業高齡者,或失業達 3 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的中高齡者及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符合資格者需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跨域就業並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 30 日後,即可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