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勞工跨域就業津貼,旨在協助因工作地點與原居住地距離超過 30 公里而需搬遷、租屋或有交通需求的失業者。本津貼包含搬遷補助金最高 30,000 元、租屋補助金每月最高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以及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每月 1,000 至 3,000 元(最長 12 個月)。申請對象為失業高齡者,或失業達 3 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的中高齡者及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符合資格者需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跨域就業並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 30 日後,即可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申領租屋補助金或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於補助期間得互相變更申領,合併領取期間以 12 個月為限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依相關辦法申領之租屋補助金、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及搬遷補助金應合併計算,租屋補助金及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申領期間最長 12 個月;搬遷補助金最高 30,000 元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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