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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求職交通補助金

交通移動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求職交通補助金,協助失業的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及特定對象,減輕尋職期間的交通負擔。申請人需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若推介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達 30 公里以上,或為有工作能力之生活扶助戶,即可申請。每人每次可領取 500 元,特殊情況最高 1,250 元,每年度以 4 次為限。

【金額/折扣】

  • 求職交通補助金:每人每次得發給 500 元,每年度以發給 4 次為限
  • 求職交通補助金(特殊情形):每次不得超過 1,250 元,核實發給

【應備文件】

  • 求職登記表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 查詢勞工保險資料同意書
  • 求職交通補助金申請書
  • 領據
  • 其他身份證明或相關文件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後申請
聯絡電話: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995-6399 分機 1418;桃竹苗分署 (03)485-5368 分機 1720;中彰投分署 (04)2359-2181 分機 2358;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 分機 1157;高屏澎東分署 (07)821-0171 分機 2204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二年內合併領取期間以六個月為限,但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以一年為限;領取津貼者經原發給津貼單位予以撤銷時,應繳回已領取之津貼;屬不實領取經撤銷者,二年內不得申領本辦法之津貼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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