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強化原住民參加職業訓練津貼補助,旨在協助年滿 15 歲的失業原住民,在參加政府主辦或委辦的職業訓練期間獲得生活津貼。此補助需在已申請職訓生活津貼後才能接續申請。補助金額依訓練期間長短而異,每月最高可發給基本工資的 60 %,以 6 個月為限。申請人需透過訓練單位檢具相關文件,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由訓練單位轉發補助款項。
申請期間:開訓後第 7 個月內
申請方式:訓練單位檢具受補助人應備文件,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申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准後,撥款予訓練單位,由訓練單位轉發受訓學員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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