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提供身心障礙者及其一位必要陪伴者搭乘國內公共交通工具的優待。符合資格者可享有半價票價優惠,並有優先乘坐權。申請時,身心障礙者需主動告知身分並出示證明文件供查驗,同時會登錄身分證字號。此優待適用於多種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包含市區及公路客運、鐵路、捷運、船舶及民用航空等。
- 身心障礙者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於訂位、購票或劃位時主動告知身分,並出示身心障礙者證明文件供查驗
需登錄身分證字號
優待票證使用方式由該運輸業之交通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會商本法主管機關及該等運輸業者定之
適用於發展大眾運輸條例所稱之大眾運輸工具,包含市區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鐵路運輸業、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經營業、民用航空運輸業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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