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提供身心障礙者手機門號限辦註記服務,旨在保護特定身心障礙人士的權益,限制其申辦行動電話月租型門號的數量。此服務適用於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年滿 20 歲,且障礙類別為智能障礙、自閉症、多重障礙、慢性精神病或失智症之一的民眾。申請人可親自前往各電信服務中心辦理,或透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文件。若申請人已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其監護人或輔助人可代為申請。
申請方式:本人親臨電信服務中心辦理,或採郵寄方式辦理
服務時間:每日 08:00 ~ 22:00
申請表中「聯絡人」欄位必填,作為無法聯繫申請人時的第二聯繫管道
親臨辦理者,經服務中心查驗資料無誤後,提供副本由申請人留存
郵寄辦理者,經受理單位查驗資料無誤後,請於郵寄一週後自行撥打客服專線查詢是否完成註記
申請人若已受民法監護/輔助宣告,監護人/輔助人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為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814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