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的交通服務或交通費補助。此補助旨在協助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學及特殊教育學校,且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未住宿、經專業評估確認無法自行上下學的學生。學校可獲得補助購置無障礙交通車或增設設備,若有困難則直接補助學生交通費。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每學年可獲得 8,000 元補助。申請人需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評估後造冊提交教育部核定。
申請方式:由申請人(身障學生、實際照顧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學校提出申請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在教育部交通補助費未撥付前,皆由各校先行墊付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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