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
衛生福利部提供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及生活津貼,旨在提升其就業競爭力並安定受訓期間的生活。職業訓練分為專班式和多元管道兩種,皆為免費參訓或補助全額訓練費用,並提供輔導人員、輔具協助及就業輔導。此外,針對參加全日制養成職業訓練的身心障礙學員,每月發放基本工資 60 % 的生活津貼,最長可領取 1 年。申請者需年滿 15 歲(含)以上,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具體資格依申請的訓練類別而異,可洽詢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辦理。
申請方式:洽詢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非自願離職者應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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