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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中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補助

居住生活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中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補助,協助年滿 65 歲且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長者改善居住環境。補助項目包含屋頂、牆壁、門窗、衛浴等現有設施設備修繕,最高可核實補助 50,000 元。申請人需向區公所送件,經審核及現場勘查符合資格後,即可施工並辦理核銷撥款。

【金額/折扣】

  • 住宅修繕:屋頂、天花板、地板、牆壁、臥室、廚房、浴室、廁所、門窗、給水、排水等現有設施設備不堪使用者,最高補助 50,000 元
  • 住宅安全相關設施:最高補助 50,000 元

【應備文件】

  • 新北市○○年度改善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申請表
  • 領據
  • 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自有房屋者)
  •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非自有房屋者)
  • 房屋所有權人修繕同意書(非自有房屋者)
  • 房屋所有權人自本年度起核算 3 年以上使用同意書(非自有房屋者)
  • 簽約 3 年以上之租賃契約書影本(經法院公證,租賃房屋者)
  • 3 家廠商估價單(需載明修繕項目、規格、數量、單位、單價及總價等資訊,並加蓋店章、統一編號及負責人私章)
  • 修繕前照片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申請人向區公所送件,經審核及現場勘查符合資格後,於收到核定函始可施工。施工完成後備齊施工中、後照片及發票報送區公所函轉社會局辦理核銷。社會局於勘查無誤後 14 天內撥款至指定帳戶。
聯絡電話:(02)2960-3456 轉 3761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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