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提供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的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此福利旨在協助身心障礙者創業或穩定經營。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最低生活費 2.5 倍,並未曾接受過政府同性質補貼。若為購買商店或攤販,最高可貸 1,600,000 元,不超過承購總價 80 %;若為承租商店或攤販,每年最高補貼 240,000 元,不超過承租金額 80 %。申請人需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攤販許可證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聯絡電話:1957 (福利諮詢專線)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福利諮詢專線服務時間)
購買或承租公有公共場所零售商店或攤販而獲准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者,各以一次為限,並不得同時接受二類補貼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017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