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的用電優惠。符合資格的民眾,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居住國內且未使用政府全日住宿照顧補助,並實際使用特定維生器材(如呼吸器、氧氣製造機、冷氣、電暖器等)或必要生活輔具(如眼控滑鼠、電動輪椅、電動床等),可依不同設備獲得每月固定度數的電費減免。申請人需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優惠電費將直接從下期電費中扣減。
申請方式: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優惠生效時間須依台灣電力公司開立電費單據時間而定,優惠電費直接由下期電費中扣減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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