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勞動部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5-08-09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為減輕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薪資負擔,因應家事移工月薪調高至 20,000 元,特別提供雇主部分薪資補助。符合資格的雇主,無論是經濟弱勢或一般戶,只要勞雇雙方約定月薪達 20,000 元,即可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經濟弱勢雇主每月可獲 3,000 元補貼,最長 3 年;一般戶雇主每月 1,500 元,最長 4 個月。申請方式包含線上、郵寄或臨櫃辦理。

【金額/折扣】

  • 經濟弱勢雇主薪資補貼:每月 3,000 元,補助期間最長 3 年,每案最高補助 108,000 元
  • 一般戶雇主薪資補貼:每月 1,500 元,最長補助 4 個月,每案最高補助 6,000

【期間】

活動期間:2022/08/10 ~ 2025/08/09
申請期間:2022/08/10 ~ 2025/08/09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雇主戶名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勞動契約影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可透過網路線上方式(網址:https://fwapply.wda.gov.tw)向發展署申請薪資補助,或將申請文件郵寄或臨櫃送件至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聯絡電話:02-8995600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或 1955 專線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39號10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服務時間:每日 08:00 ~ 22:00

【注意事項】

補助金額將從申請日次季起,定期於每季第 3 個月的 5 日撥付前一季應領取的補助金額 (即每年 3 月、6 月、9 月及 12 月 5 日)
經濟弱勢雇主應於當次聘僱許可期間內提出薪資補助申請,但許可期間超過 2025/08/09 者,最慢應於 2025/08/11 提出申請
一般戶雇主申請期間為 2022/08/10 ~ 2022/12/31,亦應於當次聘僱許可期間內提出薪資補助申請,但許可期間超過 2022/12/31 者,最慢應於 2023/01/03 提出申請
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照顧 2 名以上被看護者,或聘僱 2 名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同一期間照顧同一名被看護者,應分案提出薪資補助申請
雇主領取薪資補助期間,若聘僱許可失效後重新許可聘僱、被看護者變更、或喪失請領資格後恢復,應於規定時間內重新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4299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