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提供特殊境遇家庭傷病醫療補助,旨在協助本人、子女或孫子女因傷病產生之醫療費用負擔。補助對象分為兩類:6歲以上未滿18歲者,需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且無力負擔部分,可獲70%補助,每人每年最高12萬元;未滿6歲者則補助健保自付費用,每人每年最高亦為12萬元。申請人需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備妥健保卡影本、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
聯絡電話:1957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08:00 至 晚上10:00
應於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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