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提供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中的子女生活津貼,旨在協助符合資格的家庭。凡家中有 15 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者,每名每月可獲得當年度基本工資十分之一的補助。初次申請者可隨時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或公所提出申請,若需延長補助則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 2 個月提出。此津貼每年需申請一次。
- 子女生活津貼:每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基本工資 10 分之 1
申請期間: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或公所申請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延長補助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 2 個月提出
每年申請 1 次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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