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提供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協助符合資格的成年人創業。此補助針對「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提供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最高 200 萬元。貸款人前 3 年不需負擔利息,第 4 年起負擔年息 1.5 %,補貼期限最長可達 7 年。申請人需符合家庭收入及財產限制,並具備配偶死亡、失蹤、離婚、獨自扶養子女或孫子女、配偶服刑、家庭暴力受害等特殊境遇之一。符合資格者可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由承貸金融機構代向勞動部申請利息補貼。
- 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以 200 萬元貸款額度為限,前 3 年不需負擔利息,第 4 年起負擔年息 1.5 %,補貼期限最長 7 年
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可向金融機構申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或「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之利息補貼,經核貸後由承貸金融機構代向勞動部申請
聯絡電話:0800092957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貸款人應為所創事業負責人,每人限申請 1 次,且不得重覆領取
領取利息補貼期間,若所創事業變更負責人、停業、歇業,或積欠貸款本息連續達 6 個月者,將停止補貼並追回溢領利息
承貸金融機構得不定期訪視或查對相關資料,貸款人應予配合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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