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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延長二至三歲托育補助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4-01-0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內容簡介】

針對家有 2 歲至未滿 3 歲幼兒的家庭,若幼兒送托於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育機構或保母,且符合相關條件,政府將提供每月 7,000 元至 19,000 元不等的托育補助。補助金額依家庭經濟狀況(一般戶、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及子女胎次而異。申請方式包含臨櫃辦理或線上申辦,持續領取未滿 2 歲托育補助者無需重新申請。此補助旨在減輕家庭托育負擔,確保幼兒獲得妥善照顧。

【金額/折扣】

  • 公共化托育(一般戶,第一名子女):每月 7,000 元
  • 公共化托育(一般戶,第二名子女):每月 8,000 元
  • 公共化托育(一般戶,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 9,000 元

【期間】

活動期間:2024/01/01 ~ (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幼兒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 托育契約書
  • 郵局帳戶封面及相關證明文件
  • 其他證明文件:弱勢家庭證明文件、胎次證明文件等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臨櫃申請(幼兒送托托嬰中心者由托嬰中心協助申辦;幼兒送托保母者需申請人自行向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申辦)、線上申辦(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費用補助線上申辦網站申請)、教育部 2 至未滿 5 歲育兒津貼申請方式(向幼兒戶籍地聯合里辦公處或公所申請,或至教育部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網站申辦)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托育日 15 日內提出申請,費用核定日期自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算;逾期申報者,以資料備齊送達之日起算;2021/08/01 起,本補助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同時申請;2025/07/16 起,若托嬰單位因違規遭地方政府終止合作,轉介期間地方政府得支付服務費用,最長為 6 個月
開始送托費用核定以月為單位,送托日數達半個月以上一個月未滿者,以一個月計,未滿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弱勢家庭指該名幼兒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或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者;第二、三名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3名以上子女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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