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提供低收入戶老人公費安養護補助,全額補助符合資格者的安養護費用。本補助適用於年滿 65 歲以上、列冊低收入戶且孤苦無依、無家屬扶養的殘疾老人。雖然補助金額因各縣市而異,若安置於私人養護中心且費用超出補助上限,差額需由家屬自行負擔。申請人需備妥戶口名簿、身分證、低收入戶證明及醫院診斷證明書等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 全額補助安養護費用:各縣市補助金額不一,安置於私人養護中心者,養護費用若超出補助金額,差額必須由家屬自行吸收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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