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協助因風災、水災、土石流、震災及非故意引發火災等天然災害,導致自有住宅毀損不堪居住的原住民受災戶進行重建。每戶可獲得 200,000 元補助,用於興建總地板面積不小於 50 平方公尺的住宅。符合資格者需於災害發生事實之日起 3 個月內,備齊文件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 興建總地板面積不小於 50 平方公尺者:每戶 200,000 元
申請方式: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取得本要點補助金者,同一災害不得重複申領政府其他住宅重建之補助,但得申請各種優惠住宅貸款。獲政府專案或政策性優惠貸款者應優先清償該貸款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607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