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推動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旨在減輕家庭醫療負擔。本補助主要分為兩部分:首先,針對 3 歲以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兒童,就醫時可自動減免門診、急診及住院的自行負擔費用,若因傷病住院期間年滿 3 歲,補助可持續至出院日。其次,中低收入戶家庭中 18 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其全民健康保險費將獲得全額補助,由主管機關將符合資格者的資料送交健保署,直接從家庭應負擔的健保費總額中扣除。此辦法旨在確保兒童及少年能獲得必要的醫療照護,並減輕弱勢家庭的經濟壓力。
先行墊付補助費用者,得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向健保署申請核退
資料異動時,因戶籍遷徙而仍具補助資格者,應追溯至戶政機關登列之遷入日期為異動生效日
若因不可歸責申請人之事由且依法令得補正時,不在此限於不予補助保險費之情形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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