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提供急難救助金,旨在協助個人或家庭因遭遇重大變故而陷入生活困境者。這些變故包含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或無法工作、財產或存款帳戶遭凍結無法運用,以及已申請其他福利或保險給付但尚未核准期間的困境。申請人需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地方政府核定後撥款。若經核予救助後仍陷困境,可再轉報衛生福利部核定給予進一步救助。同一事故僅限救助一次。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轉報直轄市政府社會局或縣(市)政府核定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同一事故之救助,以一次為限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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