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國民年金組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是針對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在投保期間死亡時,由實際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的一筆一次性定額給付。這項給付旨在提供被保險人身故後的後事保障,例如 115 年起的給付金額為 105,515 元。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郵寄至勞保局辦理,經審查符合資格且文件完備後,給付將於次月底前匯入申請人帳戶。
申請方式:至勞保局網站下載或至辦事處索取申請書,填妥並簽章後,將備妥之書表文件郵寄至勞保局
勞保局收到申請書審查後,會於次月底前將給付匯入申請人帳戶
喪葬給付之追溯期自被保險人死亡起計算,以 5 年為限
喪葬給付核定前如另有他人提出申請,保險人應通知各申請人協議其中 1 人代表請領,未能協議者,保險人應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被保險人於過世前曾辦理分期或延期繳納,且持續還款,過世後可扣抵差額請領剩餘喪葬給付
被保險人於過世前未辦理分期或延期繳納,過世後須繳清所欠保險費,才可請領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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