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生育給付自 2011/07/01 起施行;申請人應自分娩、早產或死產之日起算,於 5 年內提出申請
欠費請領資格:一次繳清所有保費欠費;或分期付償還,於開始償還達 1 個月月保金額(2026 年為 21,103 元);或欠費低於生育給付金額,直接扣除欠費後發給。10 萬元生育補助與國民年金保費欠費處理方式相同:欠費金額小於、等於生育給付金額 42,206 元則直接扣抵後發給餘額;欠費超過生育給付金額 42,206 元者,需分期繳納保險費且分期繳納金額超過給付總額半數(21,103 元)才可領 10 萬元,或一次繳清欠費才發給 1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