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旨在協助非自願離職的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以及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等特定對象失業者,在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獲得生活補助。津貼金額依身分不同,非自願離職者每月按離職退保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特定對象身分者每月按基本工資60%發給,最長可補助6至12個月。申請人需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或直接向培訓單位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非自願性離職者向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持該單位開立之「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向訓練單位報到提出申請;特定對象身分者直接逕向培訓單位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995-6399、桃竹苗分署 (03)485-5368、中彰投分署 (04)2359-2181、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高屏澎東分署 (07)821-0171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若同時具有非自願性離職及特定對象失業身分者,應優先請領就業保險法所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符合申請條件者,2 年內合併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性質之津貼或補助,最長以 6 個月為限;申請人如為身心障礙者,最長以 1 年為限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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