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職業災害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服務,讓在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的勞工,能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直到符合請領老年給付為止。此方案提供保險費補助,初次加保生效起 2 年內,政府專款負擔 80 %,勞工僅需負擔 20 %;2 年後則由勞工與政府專款各負擔 50 %。勞工可透過勞工團體、勞保局委託團體、原投保單位或直接向勞保局申請續保。
申請方式:向勞工團體、勞保局委託之有關團體或由原投保單位申請續保者,應按月向代辦之投保單位繳納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並由投保單位於次月底前負責彙繳勞保局
申請方式:被保險人以個人為單位直接向勞保局申請續保者,保險費一律採由本人金融帳戶自動轉帳繳納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繼續加保期間之投保薪資,以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時之投保薪資為準,續保期間不得申報調整投保薪資,但不得低於投保薪資分級表第 1 級之規定
繼續加保之被保險人如為外籍勞工,其繼續加保效力至經醫師證明並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准醫療期間屆滿之日止
保險效力之開始,自繼續加保申請書送交勞保局或郵寄(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之翌日起算
被保險人如未再受僱工作,其繼續加保效力至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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