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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欠費分期攤繳作業須知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欠費分期攤繳服務,協助因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勞工保險費、滯納金,或需追繳各項保險給付、津貼補助及罰鍰的投保單位、被保險人或其他欠費者。申請者可在欠費案件移送行政執行前,向勞保局申請將欠費分期繳納。分期期數依欠費金額及欠費類型而異,例如積欠保險費未滿 10 萬元者,最多可分 8 期繳納;若為被保險人需償還保險給付,每期金額不得低於 3,000 元,最高可分 40 期。

【金額/折扣】

  • 積欠保險費或滯納金分期攤繳:
  • 欠費金額未滿 100,000 元:以 8 期為限
  • 欠費金額 100,000 元以上未滿 200,000 元:以 10 期為限
  • 欠費

【應備文件】

- 欠費分期攤繳申請書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
聯絡電話:02-23961266 分機 3555

【注意事項】

辦妥分期攤繳並兌現或繳納第一期款項後,得恢復保險給付,但任何一期未按期繳納,視同全部到期,仍應暫行拒絕給付
分期,每期間隔不得超過 1 個月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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