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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旨在協助被保險人因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減輕喪葬費用負擔。給付金額依家屬死亡當月起前 6 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父母或配偶死亡發給 3 個月,年滿 12 歲子女死亡發給 2.5 個月,未滿 12 歲子女死亡發給 1.5 個月。申請方式多元,可透過戶政機關通報、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或填寫書面申請書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

【金額/折扣】

  • 父母、配偶死亡時:發給 3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年滿 12 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 2.5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未滿 12 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 1.5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應備文件】

  • 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
  • 載有死亡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 被保險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 如被保險人或死者未於國內設籍,應另備有效居留期間之居留證、護照或出入境許可證影本
  • 如被保險人或死者未於國內設籍,應另備親屬關係證明
  • 若被保險人無法來臺領取給付,請出具授權委託書,由受託人於申請書簽章欄加蓋受託人簽章或受託單位大小印章,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若欲匯入被保險人國外帳戶,請於授權委託書中載明被保險人英文姓名、銀行及分行英文名稱、分行銀行英文地址及SWIFT CODE等國外帳戶資料
  • 我國政府機關以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
  • 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 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戶政機關通報申請、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書面申請郵寄或親送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給付款於核定後 15 日內匯入申請人指定之本人金融機構帳戶
請領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符合請領喪葬津貼條件者有 2 人以上時,應共同具領或協議 1 人代表請領,未能協議者,喪葬津貼應以其中核計之最高給付金額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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