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推出「114年度動畫節目製作補助」,旨在扶植臺灣原創動畫產業發展,鼓勵製作具創意性、市場性及多元性的動畫,以創造衍生效益並累積IP價值。本補助分為前期開發組與製作組,前期開發組每案最高補助 200 萬元,製作組則依預估製作經費總金額最高補助 49 %。申請對象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的電視事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電視節目製作業、動畫影片製作業或出版事業。申請者需透過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進行線上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應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視事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電視節目製作業、動畫影片製作業或出版事業;申請案應以「臺灣漫畫改編」、「臺灣繪本改編」、「臺灣知名原創 IP 改編(含角色、造型、貼圖或影視 IP 等)」或「原創(應有 IP 多元運用規劃)」四類型擇一;節目之原產地應為中華民國;未曾以相同或類似之企畫書,領受本局劇本或其他製作補助金(但因天然災害、緊急事故或不可歸責於獲補助者之事由放棄,並經本局廢止獲補助者之補助金受領資格者,仍得以同一企畫書申請補助);節目各集應於 2024/12/31 前未曾發行、散布、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或公開上映;製作內容如結合實拍者,其動畫占比應超過 80 %;製作人、導演、編劇等各職務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應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技術人員(包含但不限於美術、分鏡、動態腳本製作、音樂、聲音、配音及中後期製作人員等職務)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應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節目於國內製作費用應達製作總成本 60 %以上;屬合資製作者,應以所有合資製作者名義共同開發或製作節目,且應有中華民國國籍出資者之出資總金額逾該節目預估及實際前期開發或製作成本總金額二分之ㄧ(該出資者之出資金額得包括政府補助金);應未獲本局或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構)補(捐)助,亦未獲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構)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行政法人補(捐)助;屬前期開發者,除應符合前段規定外,亦應未獲文化部設置之行政法人投資;應非屬政府機關(構)委製,亦非屬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政府設置之行政法人或政府編列預算捐(補)助之電視頻道、事業所製作、委製或合製;前期開發之劇本不得同時報名本局劇集劇本創作獎或(及)申請劇集劇本開發補助;同一企畫書不得同時申請前期開發組及製作組補助;同一企畫書獲本局電視(劇集)劇本開發補助或前期開發補助者,應於履約完成後,始得申請製作補助,且不得以同一企畫書工作執行項目總成本重複申請補助
・不可申請:曾獲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補助或獎勵,經撤銷或廢止其補助金、獎金受領資格,尚在申請資格受限期間內;因違反文化部補助、獎勵相關規定,致尚在申請資格受限期間內;結餘款、溢領之補助金、獎金或賠償金未完全繳回或給付本局;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設置之行政法人;政府編列預算捐(補)助之電視頻道、事業
・前期開發組補助:每一補助案,以 2,000,000 元為上限,且不得逾該案企畫書所載預開發經費成本總金額 49 %
・製作組補助:每一補助案,不得逾該案企畫書所載預估製作經費總金額 49 %
・臺語配音及正字補助:採覈實報支,實際補助金額以本局核定補助金額為上限(若依本局或評選小組要求製作臺語配音版本節目)
・申請方式:應於報名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申請及上傳電子檔
・重要時間點:企畫書參考格式將於申請期間另行公告
・注意事項:補助金應專款專用於動畫前期開發及製作相關之項目,不包括節目製作之經常性行政人事費、器材設備購置費、行政管理費及行銷費用等項目
2,000,000元
2025/02/14 ~ 2025/03/21
企畫書(依申請組別及本局公告之企畫書參考格式填寫)、著作財產權說明、工作團隊說明(應檢附合作意向書及國籍證明)、預估總經費說明及資金結構說明(含證明文件)、申請者屬電視事業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照影本、申請者屬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照影本、申請者屬電視節目製作業、動畫影片製作業者或出版事業者,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申請者如為財團法人者,財團法人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申請者屬出版事業者,電視節目製作業或動畫影片製作業合作意向證明文件、製作公司或導演過往作品剪輯(無則免附,但應載明理由)、最近三年節目製播績效(無則免附,但應載明理由)、最近三年國內外獲獎及參賽紀錄(無則免附,但應載明理由)、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報稅報表)、最近二年無欠繳稅捐之證明文件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出具之申請人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之證明、切結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其他本要點及本局指定之文件、各款文字如係以外國文字表示者,應附中文譯本
電話:(02)2375-8368|地址:100007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實際補助內容詳見附件「114動畫節目製作補助要點.pdf」。申請期間截止時間為下午 5 時 30 分。
資料來源:https://www.bamid.gov.tw/News_Content.aspx?n=3483&s=23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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