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本頁面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提供,旨在說明潛伏結核感染的檢查、評估與治療服務。針對結核病指標個案的密切接觸者,衛生單位會安排胸部X光檢查及潛伏結核感染檢驗(如結核菌素皮膚測驗或丙型干擾素釋放試驗)。若經檢驗確認為潛伏結核感染者,將轉介至合約醫療院所,由專科醫師評估是否進行潛伏結核感染治療,以有效降低日後發病風險。治療過程中,符合條件者可加入直接觀察預防治療(DOPT)計畫,由關懷員協助服藥並評估副作用,確保治療完整性。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結核病指標個案的密切接觸者;經衛生單位判斷需進行潛伏結核感染檢驗者;經檢驗確認為潛伏結核感染者(針對治療服務);需使用視訊方式(雲端都治)進行直接觀察預防治療(DOPT)計畫者,須符合以下條件:/視力矯正後無視覺障礙、聽力正常且手部動作協調/意識清楚、語言溝通無礙、配合度高,且有意識學習軟、硬體操作/無肝炎、嚴重嘔吐或皮疹等藥物不良反應,無物質濫用/自備智慧型手機(Android 7.0 以上/iOS 12 以上均可)或平板電腦,具前置鏡頭、視訊功能,可透過網路下載 APP 使用/居住/工作/就學等場所位處 WIFI/3G/4G 以上訊號範圍內,且網路訊號穩定且良好(網路頻寬須維持在 1MB 以上)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未滿 2 歲之接觸者(針對結核菌素皮膚測驗);2 歲(含)以上之接觸者(針對丙型干擾素釋放試驗)
・結核病接觸者檢查:包含胸部 X 光檢查及潛伏結核感染檢驗
・潛伏結核感染評估:由專科醫師依臨床症狀及檢查結果綜合判定
・潛伏結核感染治療:可有效降低日後發病可能性,保護力高達 9 成
・直接觀察預防治療(DOPT)計畫:由關懷員親自關懷服藥,評估服藥狀況及副作用
・雲端都治服務:透過視訊方式進行 DOPT 計畫
・申請方式:由衛生單位安排轉介至指定醫療院所進行檢查及治療評估
・重要時間點:結核病接觸者會在病人確診後 1 個月內被衛生單位通知進行檢查
・潛伏結核感染檢驗陽性者,不代表目前發病,需進一步進行胸部 X 光和身體檢查確認;接種 COVID-19 疫苗前後無須考量間隔時間,即可進行 IGRA 或 TST 檢驗;未滿 5 歲兒童接觸者,若第一次潛伏結核感染檢驗為陰性,衛生單位將安排於與指標個案終止有效暴露滿 8 週後再做第二次檢驗;接受短程處方治療者須加入衛生單位提供的「都治」服務;接受潛伏結核感染治療過程中,若有不適情況(如發燒、頭暈、噁心等),應告知關懷員或公衛管理人員並儘速就醫;密切接觸者有知道自己是接觸者的權利,但為保障指標個案隱私,無權利知道指標個案是誰
電話:0800-001922|地址:100008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 6 號|服務時間:防疫專線全年無休
資料來源:https://www.cdc.gov.tw/Category/QAPage/uw1IOseqbnBZMT7JcNuf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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