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推動「臺灣品牌團隊計畫」,旨在透過公共體系支持,協助具備展演規模與專業發展能力的演藝團隊永續經營。此計畫鼓勵團隊發揮藝文扎根的文化影響力,回饋社會,並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合作,以打造具代表性的臺灣藝文品牌,作為國家文化實力的基礎與延伸。申請對象須為在國內登記立案的演藝團隊,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或現代戲劇等領域,並能展現臺灣文化元素、具備國際文化識別價值,且聘有專職藝術總監或類似職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相關法規於國內登記立案或設立之演藝團隊;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等活動;能展現臺灣文化元素;具有國際文化識別價值;聘有專職藝術總監或類似職務
・演藝團隊營運及國際交流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