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協助新成立的工會順利運作,特別提供教育訓練補助。這項補助旨在支持符合資格的企業工會、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辦理會務相關的教育訓練課程。申請對象需為申請補助當年度之前一年度 1 月 1 日以後成立的工會,其中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的受僱會員人數需達 30 人以上。補助金額依訓練天數而定,半日訓練最高可獲 30,000 元,一日訓練最高可獲 50,000 元,且最高補助比例為活動計畫經費預算的 90 %。工會需在教育訓練辦理期日 30 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向勞動部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補助當年度之前一年度 1 月 1 日以後依工會法成立之工會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企業工會;產業工會,且其受僱於事業單位並實際從事工作之會員應達 30 人以上;職業工會,且其受僱於事業單位並實際從事工作之會員應達 30 人以上
・總補助金額:最高以活動計畫經費預算 90 % 為限,並依實際出席人數核算
・辦理半日教育訓練:最高補助 30,000 元
・辦理一日教育訓練:最高補助 50,000 元
・講師鐘點費:本部所屬機關人員每小時最高 1,500 元;本部人員與受補助工會人員每小時最高 1,000 元;其他人員每小時最高 2,000 元
・講師交通費:依實際搭乘交通工具覈實報支,駕駛自用汽機車者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票價報支
・場地租金:50 人以下每日 6,000 元;51 ~ 100 人每日 8,000 元;101 人以上每日 10,000 元(租用場地時間未達一日者得視實際情形調整)
・場地佈置費:每場次 4,000 元
・講義印製費:每人 150 元
・餐費:每人每日最高 100 元
・郵電費:每場次 1,500 元
・雜費:每場次 1,000 元
・申請方式:向勞動部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同一工會每年度申請以一場為限;教育訓練應以研討會或座談會方式辦理;每場次教育訓練參訓人員以 30 人以上為原則;半日教育訓練課程時數應安排 3 小時以上;一日教育訓練課程時數應安排 6 小時以上;課程內容應包含工會組織發展、工會財務處理制度、會議規範及實務、勞工參與機制與團體協商、勞資爭議處理、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勞動三法與其他經本部核可之相關法規及實務課程;教育訓練以在受補助工會內部場地辦理為原則,有對外洽借場地必要時,應優先於公設場地或訓練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