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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交通移動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旨在協助領有新北市身心障礙證明且經評估為行動不便的民眾,或其符合資格的親屬,能使用專屬停車位。申請人可選擇以本人、配偶、一親等或同戶籍二親等以上親屬名義申請,車輛種類限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自用小貨車或計程車。申請方式包含臨櫃、郵寄或線上辦理(限初次申辦),但此識別證與身障專用車牌僅能擇一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新北市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者;申請車輛為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自用小貨車或計程車;若以計程車或自用小貨車申辦,駕駛及行照應為身心障礙者本人;若以計程車申辦,須檢具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身心障礙者本人;身心障礙者之配偶及一親等親屬;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
・不可申請:已申辦身障專用車牌者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提供身心障礙者或其親屬使用專用停車位
・申請方式:臨櫃申辦、郵寄申辦、線上申辦 (限初次申辦)
・注意事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與專用車牌僅能擇一辦理

【應備文件】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表、身心障礙證明正背面影本 (可由身心障礙者身分證字號之證件替代)、汽車駕駛執照正背面影本、汽車行車執照影本、全戶戶口名簿 (駕駛執照及行車執照所有人非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時需檢附)、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以計程車申辦者需檢具)、申請委託書 (受委託申請者需檢具,身心障礙者本人或親屬申請時免附)、切結書 (停車證遺失、損毀申請補發或換發新證無法繳回舊證者需填寫)、舊證 (辦理換發新證者需繳回)

【聯絡方式】

電話:(02) 2960-3456 轉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服務時間: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週一至週五 08:00至18:00;新北市土城區公所:週一至週五 08:00至12:00、13:00至17:00 (國定假日除外)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日期,僅說明辦理天數。線上申辦僅限初次申辦。

資料來源:https://www.tax.ntpc.gov.tw/np-23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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