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提供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的協尋服務。當民眾、民間機構或政府單位知悉有未成年子女被擅自帶離家且有出境失蹤疑慮時,可致電諮詢或填寫通報表後傳真、電子郵件至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的兒少協尋服務單位尋求協助。此服務旨在保護未成年子女,確保其安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未成年子女有出境失蹤之虞
・未成年子女協尋服務:提供諮詢及通報協助
・申請方式:致電諮詢「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遭擅帶離家兒少協尋服務單位」,或填寫通報表後以傳真、電子郵件方式傳送
・注意事項:傳真號碼為 04-2202-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