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創業貸款及利息補貼,協助其創業。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得最高 2,000,000 元的創業貸款,小規模商業最高 500,000 元,並享有貸款期間前 2 年的利息全額補貼。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575% 計息,最長貸款期間為 7 年。申請人需為失業的中高齡或高齡者,並實際經營符合規定的事業,且曾參與政府創業研習課程達 18 小時。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應為失業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登記為所營事業之負責人,並有實際經營該事業之事實;未同時經營其他事業;3 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研習課程至少 18 小時;所營事業設立登記未超過 5 年;所營事業員工數(不含負責人)未滿 5 人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依法完成公司設立登記或商業設立登記;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或短期補習班,依法完成立案登記;符合商業登記法第 5 條所定得免申請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並依法完成稅籍登記
・創業貸款:最高貸款額度 2,000,000 元
・小規模商業創業貸款:最高貸款額度 500,000 元(依商業登記法免申請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並完成稅籍登記者)
・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期間前 2 年之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
・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575% 機動計息(目前利率為 1.92%)
・最長貸款期間:7 年
・申請方式:郵寄或親送各地服務窗口
・注意事項:本貸款承貸銀行有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7 家,申請人可考量過去與銀行往來之情形及事業所在地等情況,就近選擇承貸銀行之分行
最高2,000,000元
填寫「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創業貸款」創業計畫及貸款申請書、登記為所營事業之負責人前 14 日內無投保紀錄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稅籍登記證明及所營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影本、切結書正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4條第2款、第3款所定對象且為失業者,應檢附 6 個月以上有效期限之居留證及 3 個月內依親戶籍謄本)、最近 3 個月內申請人個人及所營事業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影本各 1 份、本部或政府機關(構)3 年內辦理之創業研習課程證明文件影本(依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創業貸款及利息補貼要點第4點第3項所定再申請本貸款者,免附)
電話:0800-092957|地址: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08:30~17:30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45plus.wda.gov.tw/cp.aspx?n=133&s=14&ccms_cs=1&state=069B559450410A2B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