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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獎勵及助學措施

教育文化 臺東縣

【主辦單位】

國立臺東大學

【內容簡介】

・國立臺東大學為鼓勵優秀學生並協助經濟弱勢學子,提供多項獎勵及助學措施。這些措施涵蓋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工讀助學金、弱勢學生助學金、特殊學生獎助學金、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研究生獎學金,以及針對外國學生、陸生、僑生暨港澳生的專屬獎助學金。獎勵內容包含高額獎學金(最高四十萬元)、學雜費減免、免費住宿、生活助學金等,旨在減輕學生經濟負擔,鼓勵學術卓越與多元發展。申請資格依各項措施而異,通常會考量學業成績、入學管道、戶籍地、經濟狀況或特殊才能等。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立臺東大學在學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者;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以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者;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符合前述獎學金資格且就讀臺東縣、花蓮縣境內高中職畢(結)業者;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以新生、轉學方式錄取就讀本校者,且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以本校重點發展運動項目績優方式錄取就讀本校者;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特優、優等、甲等或佳作者;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音樂學系者,且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或 B 組獲全國前三名者;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曾參加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銅牌獎以上者;國立臺東大學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大學部日間學制在學學生,學期學業成績班級排名前 75 %,操行成績 75 分以上且無記過之處分,家境清寒者優先考量;國立臺東大學亞德客有美助學金:特殊個案者,可檢附相關資料個案申請;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各班每學期學業成績前三名者;工讀助學金:null;弱勢學生助學金:符合本校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規定者;特殊學生獎助學金:符合障礙類別及等級者;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以各種招生管道入學本校大一學生;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為該班級前 20 %內者;研究生獎學金:本校各系所一般學制碩士班及博士班一、二年級在學學生,經系所研究生獎學金審核委員會審定者;外國學生獎助學金: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並經由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管道入學,且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外國學生獎助學金:具外國身分,且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姊妹校交換學生;優秀陸生獎學金:經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至本校之學士班、碩士及博士班入學正式錄取之陸生;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具僑生或港澳生身分並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受國外華校遴選並推薦,經「個人申請」管道錄取本校之在學僑生;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清寒者(依僑生所提供正式之海外財務證明或清寒證明,或僑生在臺生活情形認定)
・不可申請: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公費生及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該班前三名者(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國立臺東大學亞德客有美助學金:有記過之處分者;國立臺東大學亞德客有美助學金:與其他清寒獎助學金重複領取者;國立臺東大學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延畢期間;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公費生及境外生;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當學期若未完成註冊程序、休學、退學、轉學或其他原因離校者;研究生獎學金:進修學制學生;外國學生獎助學金:港澳僑生、陸生、全職工作者及同時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優秀陸生獎學金:學士班陸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名列全班前 50 %以外者;優秀陸生獎學金:碩士班及博士班前一學年平均學業成績未達 80 分(含)以上者;優秀陸生獎學金:修課未達學則第十五條最低學分規定者
・學科能力測驗五科合計 65 級分(含)以上者:獎學金 400,000 元(分四年四個學期給付)
・學科能力測驗四科合計 53 級分(含)以上者:獎學金 400,000 元(分四年四個學期給付)
・學科能力測驗五科合計 60 級分(含)以上者:獎學金 250,000 元(分四年四個學期給付)
・學科能力測驗四科合計 49 級分(含)以上者:獎學金 250,000 元(分四年四個學期給付)
・分發入學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分科測驗考試實得成績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10 %者:獎學金 50,000 元(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入學時設籍臺東、花蓮地區一年以上並以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分科測驗考試錄取成績總分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20 %者:獎學金 50,000 元(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符合前述獎學金資格且就讀臺東縣、花蓮縣境內高中職畢(結)業者:獎學金 20,000 元(入學後第一學期另再發給)
・學科能力測驗五科合計 50 級分(含)以上者:入學首學年免費住宿本校四人房
・學科能力測驗四科合計 42 級分(含)以上者:入學首學年免費住宿本校四人房
・經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管道,同時正取本校及其他國立大學,以第一志願統一分發本校者:入學首學年免費住宿本校四人房
・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就讀本校各學系(含學位學程、專班)者:每名每學年獎學金 10,000 元(分上下學期各 5,000 元發給)
・代表國家參加亞奧運項目之國際錦標賽榮獲前三名者:每名獎勵 100,000 元
・參加全國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三名者:每名獎勵 50,000 元
・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三名者:每名獎勵 20,000 元
・由教育部主辦全國高中聯賽獲最優級組前三名者:每名獎勵 20,000 元
・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特優、優等、甲等者:每名獎勵 20,000 元
・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佳作者:每名獎勵 10,000 元
・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獲全國前三名者:每名獎勵 25,000 元
・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B 組獲全國前三名者:每名獎勵 20,000 元
・曾參加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銅牌獎以上者:獎學金 300,000 元(大學入學後於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國立臺東大學亞德客有美助學金:每學年度 60 名大一新生,每人每學年 80,000 元(分上、下學期發放,以四年為限)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一名者,獎學金 6,000 元及獎狀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二名者,獎學金 3,000 元及獎狀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三名者,獎學金 1,000 元及獎狀
・工讀助學金:依勞基法規範基本時薪給薪
・弱勢學生助學金:依本校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規定辦理
・特殊學生獎助學金:獎助學金之類別及金額依障礙類別及等級而定
・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為該班級前 20 %內者,每人每學期獎學金 5,000 元
・研究生獎學金:每年總額不定,由學校編列預算支應,分上、下學期頒發(非齊頭式分配,名額以不超過該系所研究生總人數二分之一為原則)
・外國學生生活助學金:在學期間每月 5,000 元(核發上限大學部四年、碩士生二年、博士生四年)
・外國學生新生獎助學金:具華語文能力測驗 (TOCFL) B1 進階級(或以上)或同等之語言能力者,入學當學年免全額學雜費
・外國學生成績優良獎助學金: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20 %者,次學年免全額學雜費
・外國學生成績優良獎助學金: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50 %者,次學年免二分之一學雜費
・服務型獎助學金(外國學生):依學生語言、協助國際交流、招生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交換生獎助學金:依兩校協議之平等互惠原則辦理
・優秀陸生獎學金(第一學年申請入學之學士班者):獎勵學士班 5 名,每名每學期 20,000 元
・優秀陸生獎學金(第一學年申請入學之碩士及博士班者):獎勵碩士班及博士班各 1 名,每名每學期 20,000 元
・優秀陸生獎學金(第二學年以後申請在學獎學金之學士班陸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名列全班前 50 %者):每人每年獎學金 10,000 元
・優秀陸生獎學金(第二學年以後申請在學獎學金之碩士班及博士班前一學年平均學業成績達 80 分(含)以上者):每人每年獎學金 12,000 元
・服務型獎助學金(優秀陸生):依學生協助國際交流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僑生暨港澳生新生獎助學金:入學當學年免全額學雜費
・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20 %者,次學年免全額學雜費
・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50 %者,次學年免二分之一學雜費
・國外華校僑生師資培育生獎助學金:比照前述兩款辦理
・清寒僑生暨港澳生助學金:金額度依實際經費預算彈性調整
・服務型獎助學金(僑生暨港澳生):依學生語言、協助國際交流、招生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申請方式:請至學校首頁\學生校友系統\獎學金公告查閱,並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至學務處課外組辦理或自行寄送獎學金單位
・重要時間點:外國學生獎助學金、優秀陸生獎學金、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每次核定一年,申請人須逐年申請、審核
・注意事項: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大學部學生核發上限四年;碩士生核發上限二年;博士生核發上限四年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0元

【期間】

依每學期開學初公告期程

【應備文件】

申請書一份、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 (含班排名次;新生入學第一學期者免附)、獎懲紀錄一份、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相關佐證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89) 318-855|地址:950309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注意事項】

部分獎助學金的申請方式僅提及「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至學務處課外組辦理或自行寄送獎學金單位」,未提供具體線上連結或郵寄地址。部分獎助學金的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需依學校公告或相關辦法查詢。

資料來源:https://inc.nttu.edu.tw/p/412-1043-9404.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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