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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樂齡學習計畫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6-07-31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內容簡介】

・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計畫」,鼓勵全國 55 歲以上國民透過多元學習活動,增進身心健康並積極參與社會。計畫結合地方政府、在地組織及大學校院,於各鄉鎮市區設立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大學及高齡自主學習團體,提供涵蓋生活安全、運動保健、心靈成長、人際關係、社會參與等豐富課程。長者可參與實體或部分遠距課程,享受在地化學習服務,並有機會參與志工回饋社會。同時,符合資格的組織亦可申請補助以營運這些學習據點。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55 歲(含)以上
・樂齡核心課程:包含生活安全、運動保健、心靈成長、人際關係、社會參與等多元主題
・自主規劃課程:結合在地特色、學員興趣及樂齡學習社團等發展,如在地資源與產業特色、興趣課程
・貢獻服務課程:為志工及組織團隊增進專業知能,如在職課程、特殊訓練課程、組織經營與管理、行銷與公共關係等
・樂齡大學:提供學年制課程,每學期 12 ~ 18 週,每學年合計 216 小時
・高齡自主學習團體:提供約 12 ~ 16 次(3 ~ 4 個月)的自主學習活動
・講師鐘點費:外聘每小時最高 4,000 元(偏鄉、離島最高 6,400 元),內聘每小時最高 1,500 元
・設備、物品及空間修繕費:購置書報、飲水機、冷氣機、電腦、桌椅、學習輔助器材、改善照明、止滑、安全措施等
・樂齡中心招牌費:核實申請
・國內旅費:講師交通費、出席研習/培訓/會議/說明會/活動/示範觀摩等交通費、離島及偏鄉住宿費
・保險費:全民健保補充保費、志工保險費、公共意外責任險
・工作費:臨時人力薪資、勞保費、退休金等
・人事費:特殊需要經本部同意,上限 1,500,000 元,不超過核定計畫經費 10 %
・行政管理費之水電費:不超過業務費總額 15 %
・減授鐘點時數費:學校申辦單位,每周 4 節、每年 40 週為上限
・申請方式:個人可洽詢全國各鄉鎮市區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大學或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參與課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公共圖書館、各級學校及合法立案之非營利組織可向教育部提出計畫申請
・注意事項:課程每節 50 分鐘,連續 2 節 90 分鐘;單一課程不得高於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遠距教學時數不得逾總時數 10 %(突發情況除外);每節課程學員人數以 20 人以上為原則,社區拓點 15 人以上(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可彈性調整為 10 人);嚴禁課程講師強迫推銷、販賣產品;各縣市政府初審經費標準依前一年度執行率調整補助比例;申請單位未確實依計畫執行、經費未專款專用或支用不實者,將追回補助款並停止補助 1 ~ 5 年

【金額/折扣】

最高1,500,000元

【期間】

2025/09/01 ~ 2026/07/31

【應備文件】

組織架構圖、志工團隊組織架構圖、中心內部空間相片(4 張)、中心室外空間相片(2 張)、招牌懸掛照片、消防安全檢查證明影本、機構立案證明(民間團體需附)、負責人當選證書(民間團體需附)、經費表、年度計畫申請書

【聯絡方式】

電話:教育部 (02) 7736-6666;樂齡學習網維護小組 (05) 552-9819、(05) 552-9728|地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五號

【注意事項】

頁面內容包含針對 55 歲以上國民的學習活動介紹,以及提供給各級政府、學校、非營利組織申辦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大學、高齡自主學習團體的補助資訊。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為綜合多個子計畫的資訊,其中樂齡大學活動期間為 114 學年度預定時間,其他子計畫無明確統一期間。

資料來源: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Home/Senior?side_nav=ContentUniversity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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