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雲林縣政府提供造林獎勵金,鼓勵民眾進行造林或撫育相關活動。本獎勵金旨在補償或補助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但具體的補助金額、詳細申請對象條件及申請期間等資訊未於本文件提供。申請人需準備一系列文件,包括申請書、身分證明、土地相關證明及切結書等,並確保未重複領取其他相關性質的獎勵金。申請時若委託他人代辦,需額外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須為土地所有人,或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之合法使用權人;共有土地需取得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同意(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人數不予計算);土地所有權人為未成年人者,需法定代理人簽章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人為自然人;申請人為私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申請人為部落;申請人為各鄉(鎮、市、區)公所原住民保留地使用清冊記載有案之原住民或其繼承人
・不可申請:已領取其他或同一機關發給與造林或撫育相關性質之獎勵金、補助或補償
・申請方式:委託他人代辦申請事項,應一併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受委託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
・注意事項:所附帳戶須為申請人本人所有
獎勵造林申請書暨計畫書、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自然人)、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及代表人或管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私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文件影本 (部落)、最近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 (非土地所有人)、共有人之同意書或分管協議書 (共有土地且非原住民保留地)、戶籍證明文件影本 (土地所有權人為未成年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切結書、伐採前土地利用情形證明文件 (次生林以外已合法實施伐採者)、造林前土地利用情形、造林年度證明文件 (已實施造林者)、許可證 (預定實施伐採且屬林地者)、寬度 3 公尺以下農路或作業道之合法設置文件 (有合法設置者)、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實際補助金額、詳細對象條件及申請期間未於頁面中提供,僅提供申請文件清單及部分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