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彰化縣政府提供結核病補助,對象為設籍彰化縣的原住民結核病患。符合資格者,可在完成治療登記日起六個月內,檢附戶口名簿及完治證明,向各地衛生所提出申請。衛生所將彙整資料送至彰化縣政府審核,並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系統勾稽確認後,核撥補助款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原住民結核病患;自完治登記日起六個月內
・申請方式:向各地衛生所提出申請,由各地衛生所彙整請領清單送本會審核
・注意事項:經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結核病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符合完治條件者,核撥各地衛生所轉發
自完治登記日起六個月內
戶口名簿、完治證明
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或項目細節。相關法規「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結核病患補助要點」需至原民會網站查詢。
資料來源:https://ctrl.chcg.gov.tw/main/main_act3/main.aspx?main_id=27774&act_id=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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