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臺東縣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旨在減輕符合資格的臺東縣籍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補助項目涵蓋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診斷證明書及評估報告費用,以及多種醫療輔具如電動拍痰器、抽痰機、氧氣製造機、血氧偵測儀、咳嗽機、陽壓呼吸器、UPS不斷電系統、壓力衣及矽膠片等。補助金額依申請者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非低收入戶身份而異,提供不同比例的最高補助額度。申請者需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並依各項目規定提供診斷證明書及輔具評估報告等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設籍臺東縣之本國人;符合各補助項目所列之補助條件(例如: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需經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辦法規定之評估方式,確認其需求,並提供輔具評估報告者)
・不可申請:已接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或其他相關同項補助者(如:罕見疾病醫療補助專案、全民健康保險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計畫…等),不得重複申請本表之補助項目;曾領有單相陽壓呼吸器補助者,於最低使用年限內,如需申請雙相陽壓呼吸器補助,應出具診斷證明書,載明病情惡化與無法僅用單相陽壓呼吸器;曾領有雙相陽壓呼吸器補助者,於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申請單相陽壓呼吸器
・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低收入戶最高 12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90,0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60,000 元(終身一次)
・開具診斷證明書費用:低收入戶最高 2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2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00 元
・開具醫療輔具評估報告費用:低收入戶最高 2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2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00 元
・電動拍痰器:低收入戶最高 15,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1,3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非蓄電式抽痰機:低收入戶最高 5,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3,8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2,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蓄電式(交直流兩用)抽痰機:低收入戶最高 1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5,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化痰機(噴霧器):低收入戶最高 5,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3,8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2,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血氧偵測儀(血氧機):低收入戶最高 6,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4,5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3,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氧氣製造機:低收入戶最高 25,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8,8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2,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5 年)
・咳嗽(痰)機(Cough Assist Machine):低收入戶最高 12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90,0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60,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5 年,得以租賃方式為之)
・單相陽壓呼吸器(C-PAP):低收入戶最高 4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30,0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20,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5 年,得以租賃方式為之)
・雙相陽壓呼吸器(Bi-PAP):低收入戶最高 14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05,0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0,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5 年,得以租賃方式為之)
・UPS 不斷電系統:低收入戶最高 2,5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9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3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壓力衣 - A 款項 - 頭部、頸部:低收入戶最高 3,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2,25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 - B 款項 - 肩部、胸部、腹部、背部:低收入戶最高 4,6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3,45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2,3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 - C 款項 - 右上臂、右肘、右前臂:低收入戶最高 1,45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1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 - D 款項 - 右手、右腕:低收入戶最高 2,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5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 - E 款項 - 左上臂、左肘、左前臂:低收入戶最高 1,45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1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 - F 款項 - 左手、左腕:低收入戶最高 2,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5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 - G 款項 - 腰部、臀部、左大腿、右大腿:低收入戶最高 3,7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2,78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8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 - H 款項 - 右小腿:低收入戶最高 1,45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1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 - I 款項 - 右踝、右足:低收入戶最高 2,5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9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2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 - J 款項 - 左小腿:低收入戶最高 1,45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1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 - K 款項 - 左踝、左足:低收入戶最高 2,5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9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2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矽膠片:低收入戶最高 9,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6,8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4,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每平方公分補助 15 元)
・醫療輔具除咳嗽(痰)機、雙(單)相陽壓呼吸輔助器得租賃外,其餘項目僅限購買;本表所列醫療輔具項目與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辦法規定之生活輔具項目合併計算,每人每二年依實際需要,以補助四項為原則;同一項目於其使用年限內不得重複補助;診斷證明書須為三個月內所開立;申請人為「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之收案對象者,編碼 1 至 5 項之診斷證明書,得由該計畫之訪視醫師開具,並檢附該計畫之居家訪視紀錄單;編碼 1 至 9 項保固書應載明產品規格:含本表所定醫療輔具項目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型號、序號、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與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服務電話,並應標示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編碼 10 至 21 項保固書應載明產品規格:含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與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服務電話;編碼 7 至 9 項得以租賃方式為之;租賃契約書應載明規格:含本表所定醫療輔具項目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型號、序號、服務內容、租賃起迄日期、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與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服務電話,並應標示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依社會救助法之規定;壓力衣各款項合併申請時,視為補助一項次;壓力衣同款項之各部位合併申請時,視為補助一項次;壓力衣同款項之各部位至多可申請二件,補助金額上限按申請件數計算;壓力衣同款項之同部位於第一次申請後二年內,均得免檢附診斷證明書,並依最低使用年限再度申請;二年後仍有需求時,應憑三個月內開立之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輔具評估報告申請;矽膠片同部位於第一次申請後二年內,均得免檢附診斷證明書,並依最低使用年限再度申請;二年後仍有需求時,應憑三個月內開立之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持續申請
最高140,000元
診斷證明書、醫療輔具評估報告、輔具供應商出具之保固書影本、輔具供應商出具之租賃契約書影本(若採租賃方式)、居家訪視紀錄單(若由居家訪視醫師開具診斷證明書)
文案為補助標準表,未提供明確申請方式、聯絡資訊及申請期間。本標準表自 2022/01/01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