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推出「脫貧支持服務計畫購置學習設備補助方案」,旨在協助設籍臺東縣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購置學習所需的電腦設備或課程學習必需用品。補助對象為高中職以上、年齡介於 16 至 25 歲的在學學生。符合資格者,購置電腦設備最高可獲 15,000 元補助,其他學習用品最高 5,000 元。申請人需先向臺東縣政府社會救助及社工科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通過並收到核定公文後,方可自行購置設備並辦理核銷請款。申請此補助需於當年度完成指定時數的志願服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臺東縣的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年滿 16 歲(含)以上至 25 歲(含)以下;非延畢生、碩士班、博士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
・不可申請:曾於 2023 年至 2025 年(112至114年)接受教育部、臺東縣政府及其他單位電腦設備補助者;曾於 2025 年(114年)接受教育部、臺東縣政府及其他單位課程學習必需用品補助者
・電腦設備(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不含平板電腦):最高補助 15,000 元,需於當年度參與志願服務 16 小時
・課程學習之必需用品(語音翻譯機、技能檢定考試用具、影音設備、妝髮教具、大專生就學書籍費等):最高補助 5,000 元,需於當年度參與志願服務 8 小時
・每人年度內僅可申請 1 項補助項目(電腦設備或課程學習必需用品,擇 1 申請)
・申請方式:向臺東縣政府社會救助及社工科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通過並收到核定公文後才可自行購置設備,再備妥核銷資料請領補助款
・重要時間點:核銷期限為 2026/12/14 前
・注意事項:參與志願服務之單位,以政府機關、學校及合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機構為限。經費用罄即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