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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綜合津貼 嘉義市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內容簡介】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嘉義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此補助依身心障礙程度及是否為低收入戶,每月核發 4,049 元至 9,485 元不等的生活費用。申請人需符合家庭總收入、動產及不動產等相關資格限制,並向戶籍地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且實際居住嘉義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5 倍(38,787 元),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39,960 元);動產未超過 2,000,000 元,每增加一人,增加 250,000 元;全戶不動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臺灣省不動產限額 2 倍(7,700,000 元)
・不可申請:已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者(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及榮民就養金不在此限);已經公費收容安置者
・列冊低收入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 9,485 元
・列冊低收入之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 5,437 元
・非列冊低收入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 5,437 元
・非列冊低收入之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 4,049 元
・每月核計不得超過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
・申請方式:向戶籍地之聯合里辦公處申請
・重要時間點:區公所得於每年 10 月起開始辦理複查作業
・注意事項:同時符合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政府所提供其他生活津貼要件者,僅能擇一領取,但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及榮民就養金不在此限。所領取政府核發之各種補助,每月核計不得超過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

【金額/折扣】

最高9,485元

【應備文件】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原始謄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印章、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5)225-4321|地址:60006 嘉義市東區中山路 199 號

【注意事項】

附件內容是關於呼吸器斷電處理,與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本身無關,因此未納入福利描述。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起始日期,僅說明為申請制且每年 10 月起辦理複查。

資料來源:https://social.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393&s=29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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