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為協助學生順利就學,提供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本貸款主要針對家庭年所得符合特定條件的學生,提供學雜費、學分費、住宿費、學生平安保險費、網路使用費、書籍費及生活費等項目。學生需依序完成台北富邦銀行線上申請、對保、學校線上登記及學務處繳件等步驟。書籍費及校外住宿費約於學期末核撥至學生郵局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學生(未婚者)與父母或學生(已婚者)與配偶 112 年年所得合計數在 120 萬元以下;學生(未婚者)與父母或學生(已婚者)與配偶 112 年年所得合計數在 120 萬元 ~ 148 萬元,且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 2 名(含)以上;學生(未婚者)與父母或學生(已婚者)與配偶 112 年年所得合計數在 148 萬元以上,且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 2 名(含)以上
・不可申請:曾有就學貸款逾期繳納情事或其他貸款有催呆紀錄者
・學雜費:依註冊單登載之可貸金額
・學分費:依書面證明金額
・住宿費:住校生依繳費單校內住宿費金額申貸;校外住宿生上限 27,500 元(需有租屋契約或其他證明)
・學生平安保險費:依繳費單金額
・網路使用費:依繳費單金額
・書籍費:上限 3,000 元
・生活費:低收入戶或受疫情影響者上限 40,000 元;中低收入戶上限 20,000 元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台北富邦銀行網站 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線上續貸(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服務專區)、分行對保(至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學校線上登記(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就學貸款網頁 https://studentloans.ntust.edu.tw/cht/index.php?)、學務處繳件(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學務處就學貸款收)
・重要時間點:書籍費及校外住宿費約於學期末核撥至同學郵局帳戶
・注意事項:有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減免。大學部延畢生、研究所另修大學部課程者,需先取得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書面證明。就貸繳件完成者,暫時完成註冊程序,待校方統一辦理所得查證後,不符資格者再通知以現金繳交學雜費。線上簽約免收 100 元對保手續費,分行對保手續費 100 元。未成年且未婚學生辦理,其父、母任一方無法行使監護或連代保證人因故無法前往分行對保且亦無法完成線上簽約手續時,仍須檢附申請必備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提供專屬表單改至分行對保。